如題 台電為了穩住物價 不小心虧損很多錢 需要大量補貼 何不比照勞退制度 先繳起來放後面才領 例如 依照此月的用電度數100度 強制提撥10% 也就是10度的費用給台電 此月共要繳110度電費 而這10度電在十年後可以按月提領出來 直到提領的額度用完 如此一來 民眾可以賺到未來的電價 可能更高就賺到 台電可以即時彌補財政 並依照數據放遠未來 開始建設供電系統 這樣雙贏 是不是好方法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club.com.tw), 來自: 42.71.137.54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club.com.tw/Gossiping/M.1751741795.A.A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