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 引述《moumoon5566 (廢文果實能力者)》之銘言: : https://i.imgur.com/WIyhygS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lMAzcmL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3boMQ84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zeGjogv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n3rtBeo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BEgoj9l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aoozoPI.jpeg : https://i.imgur.com/cIA61gO.jpeg : 這算檢查官認證的訟棍嗎?@@ : 嘻嘻 : 惡意挑釁在先 : 然後反手看板檢舉加告人 : 可悲捏 好好笑 我仔細的看了一下判決書 幫各位挑幾個編號出來 (都是雲蟲推的文) 編號9 操你媽的整天說風涼話 死外送仔 電子秤(並張貼1把刀子放在鍋子裡之照片) 編號10 OOO你去死一死好不好啊,幹你娘,死社會廢物,媽的死畜生, 看誰比較不怕死都來啊(並張貼1把刀子放在鍋子裡之照片) 然後判決書對這兩個的評語是這樣: 附表編號9,10所張貼之照片,從一般客觀第三人之角度,亦無從解析出含有以何方式加害 告訴人何權益之涵義 然後編號37: 王蛇23號會去嗎?誰幫我問他一下 不知道這個那不能帶進去 我上次去既得門口又讓有金屬探測器 我先放機車好了 (並張貼手持短刀1把之照片) 然後判決書對編號37是這樣說: 附表編號37所示之文字與照片,僅係表明能否攜帶金屬到庭之意, 未有言明欲以刀械傷害人告訴人之意思 好好笑 怎麼感覺像反正不起訴 千方百計想藉口證明沒怎樣 尤其是那個 "僅表明能否攜帶金屬到庭" 這樣講是也沒錯啦 只是說能不能帶刀而已 又沒有說我要桶你 刀子放在鍋子裡之照片.jpg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club.com.tw), 來自: 126.51.206.74 (日本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club.com.tw/Marginalman/M.1744381361.A.5DA
NeneneTowawa: 鍋子煮刀子就算了 很好笑 手持刀的應該有恐嚇感吧 04/11 22:25
moumoon5566: 靠北 原來我去年這麼瘋== 04/11 22:27
Exmax1999: 其實你推的文還真的沒有明講要傷害他 04/11 22:28
redDest: 你封起來很狂 04/11 22:29
moumoon5566: 因為我有抓尺度吖 04/11 22:30
Jiulon: 有人被包養 04/11 22:30
moumoon5566: 我當下還有ˇ點理性ㄉ 04/11 22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