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jagotti: 營業損失,哈哈 騙人用的啦 07/31 20:08
→ lingerptt: 專業hr制度不會讓同仁壓假日的 何苦為難 07/31 20:20
推 papapapa5566: 營業損失是哪個白痴教的 07/31 21:19
推 tommy6838: 員工未滿三個月內隨時可以離開就算當天提都能走。 07/31 21:36
推 mmmmmmmmmmmm: 你的時間都好尷尬,有得吵。 07/31 21:38
→ iMooNK: 所以搞出那麼多事情 其實你不想走吧 不然31或28結束就沒 07/31 21:40
→ iMooNK: 了 你硬要搞加戲幹嘛 像瘋子=_= 07/31 21:40
噓 deeping774: 爭一口氣 我懂 加油 如果是我28號我就走 07/31 21:49
推 romaziya: 算了啦! 調整自己的心情 看看自身的實質利益上有沒有損 07/31 21:57
→ romaziya: 失! 07/31 21:57
推 romaziya: 如果拿到薪水有出入 再走勞工局!! 07/31 21:59
→ romaziya: 至於他說的什麼營業損失 都不要回應他 你就針對全勤的問 07/31 22:00
→ romaziya: 題 再勞工局進行調解就好!! 07/31 22:01
推 romaziya: 交涉時 不要生氣激動 要保持冷靜! 07/31 22:05
推 wanji: 為什麼不要7/31?7/31比較有利,沒最後一天不然公司不需付 07/31 22:15
→ wanji: 健保費喔。 07/31 22:15
推 applesouls: 自己決定好email發出就好 搞不懂為什麼這麼複雜 07/31 22:17
→ medama: 30離職哪來的全勤 31離職你還多賺健保費不好嗎? 07/31 22:32
推 mascotliao: 一般離職日真的不會壓在假日,假日無法完成所有程序 07/31 22:33
推 cityhunter04: 為了一天跟公司鬧翻?我覺得是你在為難公司… 07/31 22:52
→ qtzbbztq: 求償營業損失一聽就知道是要恐嚇你而已 根本是屁 07/31 23:14
推 wildyworld: 如果我是公司主管也會覺得你好難溝通 都同意你壓禮拜 07/31 23:46
→ wildyworld: 一然後可以請假了 補休正常來說不影響全勤啊 而且像樓 07/31 23:46
→ wildyworld: 上板友說的做整個月還賺到健保 但公司主管或是HR可能 07/31 23:46
→ wildyworld: 溝通能力也是沒很好 或是對法規不夠專業... 07/31 23:46
推 mmmmmmmmmmmm: 我也搞不懂為啥你一定要壓30?公司不視同意你31用補 07/31 23:55
→ mmmmmmmmmmmm: 休,這樣兩邊都好不是嗎 07/31 23:55
推 mmmmmmmmmmmm: 說真的,這樣感覺是你難搞耶,因為離職一定是要辦離 08/01 00:01
→ mmmmmmmmmmmm: 職手續,所以你這時間點就是28或31才能辦手續,你不 08/01 00:02
→ mmmmmmmmmmmm: 想上31就是28提早辦手續然後31請假,實際離職日31 08/01 00:02
→ mmmmmmmmmmmm: 這是理想狀態啦,31整天請掉。多賺兩天薪水,我是覺 08/01 00:03
→ mmmmmmmmmmmm: 得公司算有讓步了,但我不知道為啥後面會說要求償 08/01 00:03
推 mmmmmmmmmmmm: 刁一點好像可以離職日假日到公司辦離職手續? 08/01 00:10
→ mmmmmmmmmmmm: 所以你補休剩3小時,然後你31沒上班,還真的算曠職 08/01 00:12
→ mmmmmmmmmmmm: 然後離職手續也沒辦,這樣公司好像真的可以跟你玩耶 08/01 00:13
推 mmmmmmmmmmmm: 你一手好牌被你31不上班搞砸了,只能加戲 08/01 00:16
推 mmmmmmmmmmmm: 你的時間點也很奇妙,21提就是未滿3個月可以直接走 08/01 00:36
→ mmmmmmmmmmmm: 24提變滿三個月,法規10天,你要待到8/3才對 08/01 00:38
→ mmmmmmmmmmmm: 就算認定你21提,你31還是要去上班或請假阿... 08/01 00:39
→ mmmmmmmmmmmm: 目前感覺你完全處下風,還曠職耶 08/01 00:39
推 cjy0321: 同意覺得你難搞 就31進去收座位擦桌子跟同事喇賽 中午聚 08/01 00:42
→ cjy0321: 個餐 一天就過去了 08/01 00:42
推 mmmmmmmmmmmm: 如果以21未滿3個月自行協商的話,就是21走或28走 08/01 00:45
推 mmmmmmmmmmmm: 21走照法規、28走是你幫公司結果公司爛,31走是互相 08/01 00:49
→ mmmmmmmmmmmm: 體諒,結果你下了一部最奇妙的棋XDDD 08/01 00:50
推 mmmmmmmmmmmm: 照你說法,你協商後同意31,結果還24-28一直問為啥 08/01 00:56
→ mmmmmmmmmmmm: 不能30....搞到HR或主管煩了想用滿3月的標準去算吧 08/01 00:57
→ mmmmmmmmmmmm: 照3個月標準,21認定提離職就是那三個選項沒錯啊 08/01 00:59
→ Roido: 認真看完整篇,只能說你站不住腳,但反正你高興就好了~ 08/01 01:01
推 mmmmmmmmmmmm: 整篇重新看完之後,我反而覺得是你在刁難公司 08/01 01:04
→ snowbanana: 公司已經答應你,你自己也懶得跟公司計較,事後卻還 08/01 01:16
→ snowbanana: 追著主管問五、六次…你不問主管機關問公司,很奇妙 08/01 01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