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小弟手上有個預售屋是跟另一半共同持有(還沒結婚) 最近因為要換屋所以已經售出了, 有獲利所以要報房地合一稅 當初跟建商買入以及跟後手的買家簽約都是簽兩個人的名字 獲利的部分也是屢保會各撥一半進兩個人的帳戶 這樣應該是兩個人都要去報稅對嗎? 但有個疑問在填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申報書時 成交價額跟成本等數字都是以原始金額除以2的數字做填寫嗎?(這樣數字會跟檢附的文件 對不起來) https://i.imgur.com/2AgFPnW.jpeg
不知有沒有人實務上有經驗可以分享嗎~謝謝 ----- Sent from PttX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club.com.tw), 來自: 101.12.88.217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club.com.tw/home-sale/M.1690179241.A.7D7
piliwu: 你覺得除以二都不會算的人進的了國稅局嗎… 07/24 14:19
cicatrix: 其實一個人去申報就可以了 07/24 14:39
piliwu: 要報兩份啦,而且兩人戶籍未必在同一個國稅局很麻煩 07/24 14:42
z4695152526: 了解了謝謝解惑 07/24 15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