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 amordelcor: 換手也算是既存?08/13 15:14
推 rabinson: 樓上,算,只要你沒整修08/13 15:17
推 ttyy: 違建的樣態不會因為任何原因改變,是既存就是既存,是完工08/13 15:29
→ ttyy: 新違建就是新違建,是即報即拆就是拆,也不會因為別人檢舉08/13 15:29
→ ttyy: 就改變違建的樣態,檢舉人瘋狂檢舉也沒用08/13 15:29
→ ttyy: 今天這東西是違建只要不是會被馬上拆的類型檢舉人再怎麼檢08/13 15:30
→ ttyy: 舉就是不會拆,因為「法律」就是這樣08/13 15:30
→ ttyy: 換言之,今天這東西屬於即報即拆,被抓了,你找議員民代市08/13 15:31
→ ttyy: 長來,都不可能改變這個違建是即報即拆的現實08/13 15:31
→ ttyy: 都發局的都是公務人員,哪個公務人員會為了議員出來拍桌就08/13 15:35
→ ttyy: 違法?他薪水又不是議員發的,被靠北完還不是5:00一到就下08/13 15:35
→ ttyy: 班,他是鐵飯碗耶,議員說不定過陣子就換人了,是能拿公務08/13 15:35
→ ttyy: 人員怎樣?08/13 15:35
推 Tony77: to2F,所以既存違建整修後就變歸類在新違建的意思嗎?08/13 15:40
推 ttyy: 回樓上,地方自治每個縣市規定不一樣,要看你在哪個縣市08/13 15:50
推 x8232002: 印象中像是台北市既存違建不得修繕,有修繕行為立即拆08/13 15:56
→ x8232002: 除,這東西規定本來就變來變去,但不變的是已經被列入違08/13 15:56
→ x8232002: 建的事實…。08/13 15:56
推 Nemophila: 這是地方自治的範圍 政府根本無力處理違章 只能就興建08/13 16:03
→ Nemophila: 中或新建違章處理 後者又還可能有轉圜空間08/13 16:03
推 riya: 台北市是可「修繕不過半」,這個很確定08/13 16:54
→ riya: 不是修繕即拆08/13 16:54
推 sospeter: 買這種房之後,先去拜訪里長,這點很重要08/13 18:14
推 littlefalcon: 不過半是指超過就不叫修繕,確定在哪08/13 18:58
→ littlefalcon: 照現在規定你根本拿不到室內裝修,一動手被檢舉就08/13 18:59
→ littlefalcon: 直接可以用危害公共安全優先排拆,不要害人08/13 18:59
推 encoreg57985: 回某樓 檢舉怎麼沒用 看黃國昌那慘樣就知道側翼檢舉08/13 19:08
→ encoreg57985: 多瘋狂 8x年既存違建也要拆08/13 19:08
推 ttyy: HS大冷靜,我意思是說很多人說要找議員喬,但如果你已經要08/13 19:21
→ ttyy: 被拆,去找議員喬也沒用因為沒有公務人員會違法幫你處理這 08/13 19:21
→ ttyy: 種事08/13 19:21
→ ttyy: 既存違建要看其嚴重程度,國昌如果程度不嚴重,他是有可能08/13 19:25
→ ttyy: 不用被拆或是排拆順位是在後面啊,但他身份敏感上新聞樹大08/13 19:25
→ ttyy: 招風那另一回事08/13 19:25
推 GuessTH: 西瓜市只要不上報,就算是整棟新違建也是列管。 08/13 19:39
推 x8232002: 基本上被列管收到單子就是等著被拆,看他們行政效率, 08/13 19:41
→ x8232002: 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,通常白單可能要等幾年,沒有所謂 08/13 19:41
→ x8232002: 不用被拆啦 08/13 19:41
推 donyingle: 議員喬怎麼會沒用,新聞都報了大安區某網紅改建違建陽 08/13 23:33
→ donyingle: 台被檢舉,檢舉了十幾年都還沒拆,就是有找議員關心啊 08/13 23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