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tracy800721 (翠西)
標題[協尋] 9/6 東興路大墩19街路口 行車記錄器
時間2023-09-08 21:18:36
[車禍紀錄]
協助方式:行車紀錄(須提供檔案)或目擊證人
車禍方式:汽車撞斑馬線上行人
車禍時間:112年9月6日 傍晚17:25左右
車禍地點:臺中市西屯區東興路三段與大墩19街口(東興立體停車場旁)
肇事者車號:850*-X*
當天傍晚我牽著4歲女兒走在斑馬線上過馬路,綠燈後走到一半有部汽車從後方撞來,我
當場彈起來離地攤平再落地撞到地面,最最最慶幸的是我女兒沒有被撞到,但有嚇到很晃
神要去收驚了
事發之後嚇傻加上心軟所以沒有報警,隔天越想越氣才去補報警,警方是有受理,但該路
口沒有監視器且肇事者說她沒裝行車記錄器;所以警方表示如果交通大隊那邊判決不成立
,或是成立後肇事者又矢口否認是可以被翻案的
肇事者當下有先給兩千壓驚,但後續醫藥費(根本不止兩千)一直不正面回應,且一直說我
應該沒有很嚴重啦,就算傳了貼滿膏藥、醫師診斷的照片,並表達這樣多處挫傷拉傷造成
我生活非常大困擾,連要照顧1歲及4歲女兒起居都還要另請長輩幫忙,肇事者一樣對我的
傷勢完全沒有一句關心,還說她跟朋友約見面很忙
我生活受到極大影響,肇事者像沒事一樣跟朋友聚會(她自己說的),面對這樣的肇事者真
的氣到不行,走在斑馬線上也被撞,完全就是行人地獄
所以想協尋該時段有經過該路口的目擊者或行車記錄器,至少讓肇事者可以得到應有的懲
罰,感激不盡!協助者願以薄禮聊表心意!
PS.真的學到教訓了,以後絕對不心軟要報警保護自己,但也希望沒有下次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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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hahamay : 自己心軟就認栽吧09/08 21:45
推 mingdao : 剛看街景圖路口有攝影機阿 警察不想辦吧?09/08 21:51
推 a202775 : 傷害罪告下去就有畫面了 09/08 22:19
→ tzshian : 對方賺爛了2000就打發了09/08 22:24
推 funself : 妳都飛起來了還心軟…09/08 22:51
推 TUZom: 未看先猜這包養網09/08 22:51 推 pizzafan :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09/08 22:59
→ pizzafan : 逃逸者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。 09/08 22:59
→ pizzafan : 你有報警的話 他又逃 至少可讓他一個月不能開車09/08 23:00
推 changatcmu : 傷害罪告下去 line對話盡量保留當證據09/08 23:10
推 abc1232579 : 對方女的哦09/09 00:29
推 Jiulon: 一定又是這包養網09/09 00:29 噓 zark07222 : 心軟?下次砂石車撞你,你就沒機會心軟了,這麼蠢 09/09 00:43
→ zark07222 : 還心軟?你自己怎麼了就算了,女兒怎麼辦?09/09 00:43
→ duck78803139: 被撞飛還能不報警?我還真頭一次聽到!09/09 03:19
→ jason001007 : 2000真的賺到 09/09 09:00
→ jason001007 : 不管任何大小事故都一定要報警才不會後續更麻煩 09/09 09:01
推 laetuon: 包養平台不意外 09/09 09:01 → jason001007 : 這樣徵求行車記錄器太麻煩了,根本不可能!自己意外 09/09 09:03
→ jason001007 : 險或醫療險出一出就當學個經驗吧! 09/09 09:03
→ eugeneor : 詢問附近的店家或者住宅大樓? 09/09 14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