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議原PO寫市長信箱 你和女友是當事人 最清楚當時狀況 即便尚未構成犯罪事實 至少起到警惕作用 讓公家執法單位觀注此事 讓懷有歹念人士不敢狂妄 這社會本來就有很多灰色地帶 但前提是不要干擾別人 一但干擾別人破壞寧靜 就是要反擊 今天是成年人遇到 還有機會反擊 下次如果是國小國高中生遇到 又會怎樣呢? ※ 引述《jerry1019 (古密斯)》之銘言: : 剛到久違的台中公園,等候女友方便時,看到有疑似異國勞工A(黑衣)與異國勞工B男( : 黃衣),先後進入女廁瞎晃。 : https://lurl.cc/WBUu4 : 看到剛進入女廁的A男「一個個開女廁門」,我就到門口看他在幹嘛。我準備要阻止時,B : 男明明剛從男廁出來,卻直接跟著A男進入女廁觀望。看到我女友出來了,他們還死賴著 : 不走,還跟她搭話。 : 最後看我瞪著他們,他們才裝傻出來問我:「可以嗎?」我跟女友都說:「不可以」,他 : 們才滾蛋。行為詭異,大家多留意。 -----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www.ptt-club.com.tw), 來自: 111.83.6.10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-club.com.tw/TaichungBun/M.1696124329.A.475